E1/E2 條約國投資商人

E1/E2 適用于與美國有條約的國家的人(如台,星等)來美經商或投資家屬可隨行來美。簽証可無限期延長。

有一定資金來美投資或經商, 資金數可大可小, 以所投資的商業所需而定。

  1. 美國公司成立文件, 或購買美國公司的購買合約。
  2. 美國公司的租約, 銀行報表, 財務報表. 賬單, 所得稅表, 員工稅表等証明公司營運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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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 网上申請
E1/E2 $2,000 $1,200

規費: I-129 $320


  1. 準備文件;
  2. 律師評估;
  3. 簽約;
  4. 如無美國公司, 律師可代成立公司;
  5. 送件 I-129 至移民局審核;
  6. 移民局批准 收到 I-797 表;
  7. 如在國外需到領事館面談領取簽証來美工作。
  8. 如在美同時批准轉換身份,無需面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