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資移民

美国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最宽松, 最快速。

EB5 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,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、年龄、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,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。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,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。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“全家移民”,即投资人、其配偶和未满 21 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。

投资移民方案批准后,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移民签证。二年届满前 90 天,若该项投资行为仍存在,且已经提供了十个就业机会给美国人,则投资移民者可申请将条件解除。

此方案的基本投资额为 100 万美元。如投资标的是位于"目标就业区"(Targeted Employment Area),即该区之失业率为全国平均失业率的 150%、美国政府机构(OMB)指定的郊区,或美国政府指定的经济特区(Regional Center)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元。根据投资地段的经济状况而定。每一位申请人需要提供10个工作机会给美国人,包括美国公民、永久居民,或其他可合法在美国工作的外国人,但不包括外国投资人的直系亲属。投资签证配额:每年 10000 个签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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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-526 $5,000
Business Plan $5,000
轉身份 I485 $1,500 / 1人
I-131 $300 / 1人
I-765 $500 / 1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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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签订协议书;
  2. 投资人提供相关资料;
  3. 設定投資計划;
  4. 提出 I-526 申請;
  5. 批准后轉身份或領館面談簽証;
  6. ニ年屆滿前提出申請將條件解除。